
最近看到北京一个案例,独居赵女士死亡后,其9个叔舅姨姑起诉到法院,争夺赵女士留下价值400万的房产和110万现金遗产。最后法院判决9人按帮扶多少分配110万现金、保险金遗产,价值400万房产归国家,由昌平区民政局接管,用于公益事业。
这个事猛一听,感觉国家真无赖,啥事没干拿个大头,但要是仔细分析,就会发现法院这样干,不但干的很对,也有利于社会价值的正向引导。
我们普通人怎样合法拿到遗产,可以通过遗嘱、遗赠、法定继承等形式拿到。其中遗嘱、遗赠法律效力大于法定继承。
本案中赵女士无子女、无配偶、父母双亡、又无兄弟姐妹,法律上的第一顺序继承人和第二顺序继承人都不存在。9个叔舅姨姑属于旁系血亲,都不在法定继承顺序里面。法定继承这条路被堵死了!赵女士生前又没留下遗嘱、遗赠协议。最后9人只能依据“酌情分得遗产”拿到部分现金遗产。
再强调一下,9个亲戚能拿走110万存款,不是因为法定继承、遗嘱或者遗赠,而是因为他们陪同就医,节假日探望,这是按照他们对死者的付出,给的酌情补偿。
至于价值400多万的房子,为什么不能拍卖后给这9人。是因为这9人就是偶尔去看一下,而不是承担了主要的陪护、照顾义务。
换个角度说,只要这9人能提供出,他们经常性的去照顾,或者轮流照顾死者,尽了主要照顾义务,法院就会把这400多万的房子给他们,或者给他们其中一人。【如果真干了,证明方法很多,医院出入视频记录,起码最近几个月的医院是有存档的;出行记录,看望死者买卖物品记录,聊天记录,电话记录等】。
既然现在法院没把房产给他们,就说明,这些亲戚就是礼节性的去医院探望,没有去照顾死者。按照权利义务对等原则,只把现金、保险金共110万分给这9人,很合理。
我们应该给法院点赞,法院相当于在给死者撑腰、出气:你们不照顾赵女士,这些财产就算给国家,也没有你们的份,想要赵女士的财产,就得照顾她生前的生活起居,不出力还想分钱,门都没有。
这案例也提醒很多人,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,想继承绝户,可以啊!!!你得付出,你得拿出实际行动来,你得尽到主要照顾义务才行。
重要提醒
1.归国家的遗产,会优先清偿死者债务、丧葬费用,剩余部分才用于公益,不是直接没收。
2.如果想把财产留给旁系亲戚或者朋友,必须订立遗嘱或者遗赠协议,否则即便被亲朋长期照顾,也不能自动继承全部财产,需要提供很多旁证才行。
本案涉及基本法条:
《民法典》第1160条(无人继承遗产)
无人继承又无人受遗赠的遗产,归国家所有,用于公益事业;死者生前是集体所有制组织成员的,归所在集体所有制组织所有。
《民法典》第1131条(遗产酌给制度)
继承人以外的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,可以分给适当的遗产。(这不是继承权,是酌情补偿,不是可以继承全部遗产。)
通盈策略提示:文章来自网络,不代表本站观点。